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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基础设施设计与安装国家标准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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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基础设施设计与安装》国家标准图集技术条件审查会近日在北京举行,中国航天设计研究院王勇总工程师任审查组组长,审查专家有中国建筑设计院电气总工程师李俊民、北京建筑大学李英姿教授、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周有娣副总工程师、湖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电气总工孟焕平、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电气总工李平。该图集技术条件顺利通过专家的审查,可喜可贺!

这次技术条件审查会专家对名称术语提出了建议,确实值得行业重视,有些术语经不起推敲,详述如下:

交流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术语,采用传导方式为具备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能的专用装置。该定义与许多标准一致,被其他标准所引用。但是,交流充电桩是交流输入、交流输出,没有“充电”功能,只是提供电源,用“充电桩”一词有点不妥。

有交流充电桩,就应该有直流充电桩,但名称术语恰恰没有直流充电桩,而采用了非车载充电机术语,同样GB-等标准定义了非车载充电机,即固定安装在地面,将电网交流电能变换为直流电能,采用传导方式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充电的专用装置。为什么不用“直流充电桩”术语?

有了非车载充电机术语,为什么“交流充电桩”不用“车载充电机”术语?

不管什么原因,这些术语逻辑关系似乎不太严谨,容易让人迷惑。但是标准已经颁布执行了,我们就当以讹传讹吧,或叫约定成俗,知道其实质有助于理解充电设施的内涵!

李炳华

以讹传讹后变成约定成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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